1月14日从区经贸局获悉,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激发全区企业坚定发展信心,加大创新投入,引导企业加快结构调整步伐,提升产业发展层次,促进全区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,我区8日出台了《关于加快全区工业经济发展的奖励办法》。该办法设立创新投入奖、发展贡献奖、平台建设奖、
品牌创建奖和节能降耗奖五大奖项。
《办法》规定,创新投入奖,将对当年设备投资2500万元以上的五大产业项目,按设备投资额的0.3%-0.6%贴息;对当年设备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传统项目,按设备投资额的0.2%-0.4%贴息;用于节能和循环经济项目,当年完成设备投资100万元-500万元、年节能500吨标煤以上的企业,各奖励10万元;当年完成设备投资500万元以上、年节能1000吨标煤以上的企业,各奖励20万元。
在五大产业产品群基地建设中评选1-3个规划起点高、推进速度快、投入强度大、集聚集约强的投资主体单位,一次性奖励30万元一50万元;对当年镇工业集中区范围内新建的二层及二层以上、由单个法人主体投资建设、仅用于对外出租、总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的标准厂房,按6元/平方米进行奖励;对通过实行并购、盘活存量、资产重组等方式扩大再生产,投资总额超过2000万元以上的企业,将另行制订扶持政策。
发展贡献奖,将评选发展速度快、创新能力强、社会贡献大的企业60家,授予“先进企业”称号,颁发奖牌。对当年开票销售收入增幅达到全区平均水平且首次超10亿元、30亿元、50亿元、80亿元的企业分别奖励10万元、15万元、20万元、25万元;当年开票销售收入首次超100亿元的企业奖励50万元;当年开票销售收入比上年增长30亿元、50亿元、100亿元的企业分别奖励30万元、50万元、100万元(以上不重复计奖,按最高额度奖励)。
对年度入库税收达到1亿元以上、5000万元一1亿元、3000万元一5000万元的企业颁发奖章(金质),分别授予“纳税金奖企业”、“纳税银奖企业”、“纳税铜奖企业”称号;对年度入库税收在1000万元一3000万元、税收增长前10位的企业颁发奖章(金质),授予“纳税贡献”奖称号。
平台建设奖,将对当年认定的国家级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和工程(技术)研究中心企业,分别奖励50万元、20万元。对当年认定的博士后流动工作站企业,奖励15万元。对当年认定的省级高新技术孵化器企业,奖励10万元。对当年认定的省级信息化示范试点企业,奖励5万元。
品牌创建奖,将对当年通过工商行政部门获得中国驰名商标、省着名商标的企业,分别奖励30万元、5万元。对当年获得中国名牌产品、省名牌产品的企业,分别奖励20万元、5万元。对当年获得国家级、省级质量管理奖的企业,分别奖励30万元、10万元。对当年完成国际、国家、行业标准研制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标准主要起草单位,分别奖励30万元、10万元、5万元。对当年创建标准化良好行为并获得国家级确认的企业,奖励10万元。
节能降耗奖,将对重点耗能企业(年综合能耗3000吨标煤以上)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降低率达到8%以上,降幅前10位的企业各奖励10万元。对当年认定的国家级、省级、市级循环经济试点示范企业(园区),分别奖励30万元、15万元、5万元。对当年市级认定的清洁生产审核企业,各奖励2万元;对当年市级考评验收达标的能源审计企业,各奖励2万元。
区重点企业、高成长型中小企业以及区重点工业(科技、外资)项目,其建设规费按6元/平方米的标准实行一票统收,其他区属行政性规费按下限收取。
同时,该《办法》还明确,为了鼓励和加快中小企业发展,对中小企业的奖励办法按《关于促进中小工业企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》(武政发〔2007193号)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