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了推动武进轻工行业的健康持续发展,营造行业发展的良好环境,适应不断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。经武进轻工业商会会员的共同协商,特制定本会会员公约: 一、 自觉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,共同遵守《常州市武进轻工业商会章程》; 二、 严格执行统一的国家、部颁(行业)标准组织生产产品; 三、 严禁生产与销售假冒伪劣产品,信守合同,共同维护本行业产品质量和市场信誉; 四、 定期进行产品价格协商,维护市场正当的生产、销售秩序; 五、 坚持以人才、技术为依托,推进质量创优、产品创新、品牌培育进程,推动企业自主创新; 六、 加强联合,巩固销售市场,不断开拓国内外新市场; 七、 对于模范遵守公约,为经济发展作出贡献的,由本商会推荐到政府有关部门进行表彰奖励,并组织新闻媒体宣传报道。 八、 遵守自律公约,接受常州市武进轻工业商会的监督检查。 本公约经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