常州市武进电子业商会会员自律公约
为了适应不断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,进一步规范武进电子行业的经营行为,保障公平竞争,促进相互监督,维护合法权益,营造行业发展的良好环境,推动武进电子业持续健康发展,经本会会员共同协商,制定本公约:
一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、法规和地方政府的规定;自觉遵守社会公德、职业道德、行规行约,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;共同遵守《常州市武进电子业商会章程》,认真履行会员的权利和义务。
二、坚持“创新、协调、绿色、开放、共享”的发展理念,以“两个健康”为主题,凝聚发展共识、坚定发展信心、增强发展动力。
三、坚持以人为本,科技创新,不断推进企业在技术、管理方面的自主创新,提高企业整体素质,做优、做强企业。
四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标准,确保产品质量。严禁生产与销售假冒伪劣产品,共同维护本行业的产品质量和市场信誉。
五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价格政策,实行价格协商,坚决抵制产品倾销行为,自觉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。
六、加强行业内的信息交流,走合作共赢的发展道路,探索多元化的合作路径,不断拓展国内外市场的新领域。
七、自觉依法纳税,倡导诚信经营,真实反映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。
八、弘扬传统美德,踊跃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和慈善活动。
九、凡模范遵守本公约并为行业和地区经济发展作出贡献的会员,本会在行业内予以宣传表彰,并积极向上级推荐给予表彰。
十、凡违反本公约的会员,本会将酌情处理。
十一、凡违法、违规情节严重的,将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曝光,并提请有关执法部门进行处罚。
十二、本公约须经本会第三届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