常州市武进区医药医疗器械业商(协)会
《会员自律公约》
为了适应不断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,进一步规范武进医药医疗器械业企业的经营行为,保障公平竞争,促进相互监督,维护合法权益,营造行业发展的良好环境,推动武进医药医疗器械业持续健康发展,经武进医药医疗器械业商(协)会共同协商,特制定本公约:
一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严格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和地方政府规定;自觉遵守社会公德、职业道德、行规行约、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;共同遵守《常州市武进医药医疗器械业商(协)会章程》,认真履行会员的权利和义务。
二、坚持以人才、技术为依托,推进企业自主创新,提高企业整体素质,做优、做强、做大企业。
三、严格按照国家、部颁(行业)标准组织生产经营,确保产品质量。严禁生产与销售假冒伪劣产品,共同维护本行业的产品质量和市场信誉。
四、开展产品价格协商,严格执行行业对产品加工、生产、销售的协商指导价格,坚决制止不正当的低价承揽产品加工和产品倾销,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。
五、加强信息交流,互相取长补短,促进共同发展。加强横向联合,形成多元合作,不断巩固和开拓国内外市场。
六、自觉依法纳税,倡导诚信经营,真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统计等信息。
七、对于模范遵守公约,并在生产经营中为行业和地区经济发展作出贡献的会员,由本商(协)会向上级推荐进行表彰奖励,并组织新闻媒体宣传报道;对于违反公约的会员,须接受本商(协)会商定的处罚决定,必要时建议新闻媒体向社会曝光,并提请有关职能部门进行处罚。
本公约经常州市武进区医药医疗器械业商(协)会第二届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。